東南快報訊(記者吳靜) 從省紀委監察廳獲悉,日前,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紀委將該區城門鎮食品安全辦原主任林振康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據悉,2007年9月至2013年,倉山區城門鎮食品安全辦主任林振康在從事福峽路一期、臚雷新城等項目拆遷工作中,利用擔任鎮工作組組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虛增裝修補償、承攬拆舊工程等方面提供幫助,事後收受他人賄賂15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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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倉山區一食安辦主任受賄150萬 其涉嫌犯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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